1、補助每人400元(實報實銷),每組最多800元(實報實銷)。
2、補助項目為材料、耗材,若歸類為文具用品則無法補助。
3、項目須寫明物品名稱 ,若只填寫 材料一批、耗材一式,零件一包 皆無法核銷。
4、請各位同學下載文件填寫後並將收據或發票黏貼(須符合學校核銷規定)。
經費核銷必須有電子發票或免開統一發票收據。傳統式發票盡量開立二聯式,若開為三聯式則必須抵扣聯及收執聯並陳,學校統一編號為52006700。
5、收件截止時間;107年6月20日(逾期不收件)。
6、未在學校建立學生戶頭的同學,經費核發時一律開支票,請同學自行至出納組領取。
7、申請表未填寫完整及發票收據不正確一律以退件處理。
8、"申請表"及"正確發票範例",請至下列附件下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