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補助每人400元(實報實銷)。
2、補助項目為材料、耗材,若歸類為文具用品則無法補助。
3、項目須寫明物品名稱 ,若只填寫 材料一批、耗材一式,零件一包 皆無法核銷。
4、請各位同學下載文件填寫後並將收據或發票黏貼(須符合學校核銷規定)。
5、請附上材料、耗材照片以利核銷。
6、發票日期不可與申請日期相差超過1個月
7、影印費請加註影印明細、印刷品附樣本。
經費核銷必須有發票或免開統一發票收據。發票請開立二聯式。
學校統一編號為52006700。
8、收件截止時間;113年6月20日(逾期不收件)。